汤维建委员:建立人民法院公益诉讼审判庭

时间 • 2025-12-03 10:32:28
公益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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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目前在应对公益诉讼案件方面所构建的内设机构存在着缺陷,制约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日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今年两会,他提交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公益诉讼审判庭的提案。

汤维建解释,2012年修改《民事诉讼法》在第55条中新增了公益诉讼条款,公益诉讼案件开始激增。然而,目前的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审判力量不聚焦。现在,人民法院系统针对涉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部门主要有环境资源部门、民事审判部门、行政审判部门。各个部门都在行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权,致使审判力量分散,影响了裁判尺度的统一性。

专业性不强。目前的环境资源审判部门,除了管辖和审判涉环境资源类的公益诉讼案件外,还大量审判非公益性质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过度参与普通案件的审判工作,将有损于其案件裁判的指导性意义,不利于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与专业审判机制的建立。

另外,与检察机关不对应。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12日制定下发《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明确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和刑事检察四大块业务并驾齐驱,平衡推进。

汤维建认为,在检察机关已经成立公益诉讼部门,同时积极探索拓展公益案件范围的情况下,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类案件,必将大量进入到法院审判部门中。人民法院应当集中力量积极应对,设置统一的公益诉讼审判庭势在必行。

他建议,将环境资源审判庭改名为“公益诉讼审判庭”,将其审判范围扩充到所有公益诉讼案件;将环资审判庭中非公益诉讼类案件剥离出去,交由其他相应的审判庭审判;公益诉讼审判庭按三级模式构建,基层法院可以考虑设置公益诉讼审判庭;明确受案范围,对公益诉讼案件实行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体制。

红星新闻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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