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成都这些地方一律禁放烟花爆竹!

时间 • 2025-11-10 22:23:16
爆竹
燃放
购买

按照现行《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了规定。那么新春佳节临近,在禁放区域之外,如何安全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具体哪些区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等等,2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为保障城市安全,减少空气污染,市民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烟花爆竹须到合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悬挂在显著位置。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销售烟花爆竹。三、市民应选购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C级、D级),严禁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A级、B级)。四、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倡导市民购买烟花爆竹产品通过电子支付结算或实名登记购买。五、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双流区全域及其他区(市)县政府明确划定的禁放区域,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六、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国家机关、车站、机场、轨道交通、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所及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住宅阳台、窗口、楼道、屋顶燃放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地下管网、建构筑物等抛掷烟花爆竹。八、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附:区(市)县应急局、公安局值班举报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成序杜玉全

编辑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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