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伤手脚搭“摩的” 一碰瓷团伙诈骗案开审
时间 • 2025-12-04 11:50:57
某某
摩托车
2017年,四川阆中多名“摩的”司机都遭遇如下经历——载上两名乘客行驶在偏僻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向左侧摔倒致使乘客“受伤”。经医生拍片检查,受伤部位都是左手尺骨“骨折”。最终结果是,摩托车司机都给予“伤者”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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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阆中警方调查发现,这些摩托车司机其实遭遇了一个碰瓷诈骗团伙。扮演伤者的人事先用石头、U型锁将左手尺骨或者脚趾、手指砸伤致骨折,然后和同伙一起乘坐摩托车,同伴负责摇晃摩托车致使摔倒,然后找摩的司机“索赔”(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红星新闻记者从阆中市人民法院获悉,3月26日上午9时,法院对这起涉23名被告人的团伙“碰瓷”诈骗案进行公开审理。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汪某某、刘某、敬某某3人共同或者分别组织、伙同被告人刘某某等20余人,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流窜至四川、广东等地,采取先将团伙中一人手臂或脚趾砸伤、再搭乘他人摩托车故意摔倒,而后假装受伤的手段(俗称“碰瓷”),骗取、勒索,甚至劫取唐某某等27名摩托车车主的钱财,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35729.55元。
据悉,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预计庭审时间将持续五日。
红星新闻记者王超法院供图
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