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万之争又泛涟漪!万科独董刘姝威给证监会写了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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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许久未起波澜的宝万之争,又泛涟漪。
1月30日,万科独董刘姝威通过其微信公号发表“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一文。
信中表示,证监会应要求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管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前述七个资管计划合计约持有万科股份的6.88%。
图片来源/新华社
本文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周少杰、于德江)
万科独董刘姝威“请命”:
清盘钜盛华持股万科的7个资管计划
1月30日,万科独董刘姝威通过其微信公号发表“给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的信”一文。
刘姝威在文中称,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6.89%。
刘姝威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全文如下:
证监会并刘士余主席:
我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9%。(见附件)
根据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于2016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
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至今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清盘。我恳请证监会严格执行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决维护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数据资料来源:《2015年12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6年7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刘姝威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宝万之争又起涟漪,原因为何?
我们来研究一下,首先,为什么刘姝威要发这样一封给证监会的信?
在信中,刘姝威称:
作为万科的独立董事,遵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求证监会命令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钜盛华通过九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10.34%,九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均为2倍,其中,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已经于2017年11月和12月到期,该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万科股份的6.88%。
2015年末,万科A股价一路暴涨。随后万科公告,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买入万科股票。
据万科公开披露的信息测算,截至2016年7月15日,宝能的九个资管计划累计购入了11.42亿股的万科股份,共计耗资215.7亿元。其中,宝能旗下钜盛华动用了自有资金约71.9亿元,撬动杠杆资金143.8亿元,杠杆比例1:2。
按照当时公告内容,钜盛华于2015年11月、12月密集与几家资管公司签订的资管计划合同,其中有七个资管计划期限为2年,也就是说,上述资管计划去年底集中到期。
但此后不久,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股票类资管计划杠杆比例要降低至1:1。但由于钜盛华持股万科的九大资管计划在该规定正式出台前成立,暂不受限。
由此,刘姝威在今日的公开信中写道:“根据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四项,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二项,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应当于2017年11月和12月予以清盘,不得续期。”
实操如何?仍未可知
刘姝威信中写道:
“万科是A股市场的蓝筹股,是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共同积极抢购的股票。钜盛华违规持有万科6.88%的股份,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刘姝威还提到:
至今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尚未清盘。“我恳请证监会严格执行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坚决维护自身制定的规章制度。”
不过,钜盛华与资管管理公司签署约定了若干终止条件中,目前似乎暂无触及情形。
以泰信价值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例,双方约定终止的条件为:
资产管理合同存续期限届满而未延期的;
资产管理合同的委托人人数少于2人;
资产管理人被依法取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
资产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资产托管人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的;
资产托管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普通级份额委托人在止损变现完成后的5个交易日结束后,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小于0.8元,本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并进入清算程序;
其他情形。
但是,私募资管新规出台之后,合同中上述约定是否仍有效,合同到期后延期或终止应当如何操作,仍然是个难题。
假若钜盛华被强制清盘资管计划,按照合同约定,资产管理人组织成立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在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成立,完成计划财产的清理、确认、评估和变现等事宜。
这意味着,如果七个资管计划要被清盘,钜盛华很大可能需要卖出万科6.88%的股份,对应约7.57亿股。截至午间收盘,万科A股价36.75元/股,跌逾4%。不过,此前据小e的计算,宝能系投资万科A浮盈已高达600亿元。
目前万科的持股比例中:
地铁集团占万科公司总股分的比例为25.63%,为第一大股东;宝能系占比为25.4%,为第二大股东。
刘姝威是谁?
资料显示,刘姝威是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师从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陈岱孙教授和厉以宁教授。
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万科独立董事。
近年来,刘姝威亦发表了多篇文章,炮轰乐视网,力挺科大讯飞、银隆新能源等。
关于公开信,刘姝威以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宝能方面对此尚无回应。
(本文不代表21世纪经济报道观点,投资有风险,入市风险自担)
21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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