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身份证帮朋友冲业绩 她被金融公司电话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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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人小莉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帮朋友冲业绩,然后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朋友,后来却接连收到金融公司的追债电话。
无奈之下,小莉和金融公司均报了警。经警方调查,小莉朋友周均(男)与在金融公司上班的周明、汪梅串通,在小莉等19名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他们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向网络金融消费软件申请现金贷款共20余万元。除还了部分本金外,其余骗取的贷款被周某租豪车及游玩挥霍,而周某某每笔业务提成300-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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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VCG
8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市安州区法院获悉,近日,周均3人分别因犯贷款诈骗罪或骗取贷款罪获刑。
借身份证给朋友后
遭金融公司追债
去年下半年,绵阳安州区居民小莉总是接到奇怪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金融借贷公司,而小莉有借款逾期,催她尽快还钱。刚开始,小莉以为是诈骗电话,在对方多次打电话催债后,小莉向对方再三核实,被告知她通过手机APP在金融公司申请了借贷。
这一消息让小莉心中不安,因为她确实没有借钱,但金融公司却对她的信息了如指掌。随后,小莉才想起在几个月前,朋友周均找到她,称其在某金融公司做兼职,请小莉帮忙冲业绩。方法很简单,就是用一下小莉的身份证。当时小莉并未多想,很爽快地答应了周某。
随后,小莉将情况向金融公司做了说明,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同时,金融公司也向警方报警。7月13日,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立案受理,同日,将嫌疑人周均和周明抓获,7月23日,将另一名嫌疑人汪梅抓获。
经调查,周明和汪梅在某金融公司上班,周均以帮周明和汪梅冲业绩为由,利用小莉等人的身份证向某金融公司借款。
“朋友”骗贷款后
租奥迪、宝马,游玩挥霍
据警方调查,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周均与周明、汪梅串通后,假借冲业绩为由,利用小莉等19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采取虚构首付款、编造虚假交易等方式,多次在安州区黄土镇某电器经营部、安州区某通讯经营部、安州区花荄镇某洋溢电脑经营部等店铺,以办理手机、家电、电脑分期付款的方式,从以上金融公司套取贷款现金19笔,骗取贷款的金额共计10万余元。而周明从每笔业务中抽取300-400元不等的提成,抽取提成共计4200元。
截至案发,周均归还了贷款本金共计4万余元,剩余5万余元未偿还。
此外,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期间,周均以借用手机之名,在陈某某、向某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金融公司手机APP平台,利用他们的身份证、银行卡信息,以他们的名义申请现金贷款6笔,共计8万元。贷款成功后,周均谎称是朋友转款至陈某某、向某等人的银行卡上,让其将款项转给自己。
截至案发,周均偿还了贷款本金1万余元,剩余6万余元未偿还。骗取的贷款被他用于租用奥迪、宝马车及外出游玩挥霍。
法院判决
退赔逾期贷款3人获缓刑
经法院统计,周均参与贷款25笔,涉案金额12万余元;周明参与贷款14笔,涉案金额7万余元;汪梅参与贷款5笔,涉案金额2万余元。
2018年8月14日,周明与金融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自愿赔偿其经手的14笔贷款逾期欠款4万余元。今年2月20日,汪梅退赔了经手的5笔贷款逾期欠款3571.2元。4月23日,周均向金融公司退赔现金逾期贷款3万余元。同时,周均还归还了其余12名受害人向金融公司偿还的3万余元。
至此,某金融公司贷款诈骗所涉金额全部还清。7月8日,周明退缴其违法所得(每笔手续费)4200元。
近日,安州区法院审理认为:
周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用他人名义,虚构交易事实,诈骗网络金融软件公司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同时,周明、汪梅伙同他人,给金融机构造成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安州区法院判决:被告人周均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周明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汪梅犯骗取贷款罪,单处罚金5000元。
审判法官提醒,现在各种网络借贷平台较多,市民一定要保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安全,不要轻易外借。即使要借给他人,一定要明确使用用途,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同时,如果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丢失,一定要及时报警备案并补办。
(文中均为化名)
李强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编辑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