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政府主导违法征地挖湖造景”,为何会明知故犯?

时间 • 2025-11-19 19:01:25
西湖
公园
建设
整改
耕地

让随意突破规则的人付出一定代价,规则的严肃性才能得到确认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云南省剑川县“县委县政府主导违法征地挖湖造景建设西湖公园”。剑川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媒体称,已建设的西湖公园不会拆,可以恢复耕种的已进行恢复,无法恢复的以落实占补平衡手续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从剑川县的回应来看,他们挖湖造景建设西湖公园,似乎也有一些苦衷。据报道,公园原本就有西湖,因为当地群众围湖垦田,且周边村子有污水排入,导致对下游产生较大污染。但要进行环保水质提升,又欠缺经费,所以只能用西湖公园的名义立项建设。

如果这一说法属实,建设西湖公园也就有了一定的合理性,这可能就是后续整改也不拆除已建部分的原因。不过即便有理由,身为一级政府,也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政策,尽可能在框架允许的范围内运作,而不是成为一个知法犯法的“榜样”。

↑截图自澎湃新闻视频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通报,截至2023年5月,当地已建成湿地水景、人工岛屿、停车场、道路、绿化景观等,共违法占地286亩(耕地110亩),其中新开挖水面32亩(耕地30亩)。如果只是为了治污,需要搞这么多建设、占这么多耕地吗?被通报之后,剑川县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可以恢复的耕地及时恢复,不能恢复的落实占补平衡手续。那么值得追问的是,如果一开始建设西湖公园,就按照现在的整改思路,不就能少走很多弯路吗?

由此不难推断,即便当地建设西湖公园有一定的合理性,可是在具体建设中,还是走偏了——明明可以少花钱、少占地的工程,最后成了扩大规模,打破耕地红线,又不得不进行整改的“折腾工程”。

如自然资源部此前的通报所言,有些地方“在实施河湖治理、景观公园等工程项目时,未对耕地保护、规范用地作出要求,忽视用地监管,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缺位”,“一些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挖湖造景问题失管失察、默许纵容,甚至违规主导推动”……

在这种发展观和工作思路之下建起来的一些项目,比如剑川县的西湖公园,可能也给地方带来一些好处,赢得一些市民的口碑。可是隐性的损失,却是很难评估的。如果这次突破规则、曲线搞建设可行,那怎么避免下一次不搞一些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更别说忽略耕地红线之后,可能危及长远的粮食安全。

所以,对这类“政府主导违法征地挖湖造景”,除了要求及时整改、恢复耕地之外,还是要进行复盘问责,让随意突破规则的人付出一定代价,规则的严肃性才能得到确认。不然会给地方造成一种印象,只要大胆把项目搞成既成事实,后续顶多通报批评下,还可以全身而退。如此就很难避免明知故犯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守一

编辑汪垠涛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